一、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08年版)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以下两类情况的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A类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符合免试的专业,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B类 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
A类报考者必须携带学历证书(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学历证书专业各称必须与免试专业名称一致,同时考生成绩合格后办证时还须提供全国高等教育学历网上学历证明。凡不符合免试条件,考生通过不正常途径报考且通过了A类考试,无法办证的,后果自负。